关于2019年部分国定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组、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的规定,现就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2019年部分国定假日放假安排的原则性意见通知如下: 

       一、春节:2月2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12天。2月2日(周六),2月3日(周日),2月11日(周一)、2月12日(周二)、2月13日(周三)可采取带薪休假。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

       四、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遇以上国定节假日期间不再单独就放假安排发文。请各研究组、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工作,若遇重大突发事件,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暑期调休、轮休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