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事业单位,是上海市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目标为整合优势科研力量,构建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地区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科学协同发展网络,组织承接国家和上海市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领域重大战略研究任务。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研项目助理(2名)
岗位职责:即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通过邮件方式将《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个人信息登记表》(word版)、简历附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邮箱:hrbsbii@bsbii.cn。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最高学历+专业。请勿寄送纸质材料,如无通知,谢绝来访。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相关面试和考核通知。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名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汇报答辩方式进行。
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个人信息登记信息表.docx (模板)